国语解释:
载录。如:「登记」、「附记」。宋·范仲淹〈岳阳楼记〉:「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,属予作文以记之。」
将事物印象留在脑海中。如:「记住」、「忘记」、「惦记」。宋·周邦彦〈西河·佳丽地〉词:「佳丽地,南朝盛事谁记?」
记载事物的书籍或文字。如:「日记」、「笔记」、「札记」、「游记」。
文体名。一种以叙事为主的文体。明·吴讷《文章辨体序说·记》:「大抵记者,盖所以备忘。……叙事之后,略作议论以结之,此为正体。」如唐代柳宗元作〈永州八记〉,宋代范仲淹作〈岳阳楼记〉。
标帜或符号。如:「图记」、「暗记」、「戳记」。
量词。计算敲击次数的单位。如:「一记闷棍」、「给你一记右勾拳。」
記康熙字典: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居吏切,音冀。【說文】疏也。【徐曰】謂一一分別記之也。【博雅】識也。【釋名】紀也。【玉篇】錄也。【廣韻】志也。【書·益稷】撻以記之。【傳】使記識其過也。【禮·王制】太史典禮執𥳑記。【註】國有禮事,則豫執𥳑策,記載所當行之禮儀。【唐書·于志寧傳】左有記言之史,右有記事之官。【關尹子·五鑑篇】昔遊再到,記憶宛然。
又【博雅】書也。【前漢·蕭望之傳】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。【註】記,書也。奏記自朋始。【文心雕龍】後漢始有公府奏記,記之言志,進己志也。
又【正字通】文符也。【後漢·鍾離意傳】少爲郡督郵,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,府下記案考之,意封還記,太守甚賢之。
又官名。【後漢·百官志】記室令史,主上表章報書記。
又與其通。【字彙補】助語辭。【詩·王風】彼其之子。【箋】其或作記。或作己。讀聲相似。
又叶苟起切,音几。【崔琰·述初賦】望高密以亟征,戾衡門而造止。覿游夏之峩峩,聽大猷之篇記。一說本作紀,紀與止叶,譌作記。
記音韵方言:
国际音标 tɕi˥˧ 唐代读音 giə̀日语读音 SHIRUSU SHIRUSHI韩语罗马 KI现代韩语 기越南语 k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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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代音 見母 齊微韻 去聲 計小空;中古音 見母 志韻 去聲 記小韻 居吏切 三等 開口;上古音 黄侃系统:見母 咍部 ;王力系统:見母 之部 ;